我院2020年度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日前已结束。院属各单位根据社科〔2015〕人字18号文件有关规定,对申报人的资格、资历、学术和业务成果等进行了核实认定,经本单位评审且公示无异议后,向院级评审委员会推荐。经院级评审委员会评审,通过了我院68位参评人的正高级职称。
根据文件规定,现将我院2020年度正高级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5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(署名)向人事部门反映。
受理部门:人事教育局专家与职称处 受理截止日期:2020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:85195091
人事教育局
2020年10月30日